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双方达成协议后,滴滴出行将与优步全球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出行平台最大的航母就此诞生。
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联姻”最终尘埃落定,就在各方感叹资本的巨大推力时,有人质疑,行业老大、老二“联姻”是否将构成垄断?
8 月2日上午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透露,目前滴滴、优步还未申报合并意向。按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两者合并属于经营者集中行为。若存在“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亿元人民币”的情形,应当事先向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毋庸置疑,“强强结合”接下来将给市场各参与方带来不小的波澜。
另一个考验是,过去滴滴市场主要在国内,而优步市场主要在境外。假如相互持股后双方需互相交换用户数据,那么国内用户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外溢。这样就很可能限制滴滴未来的发展空间:假如滴滴今后在网约车外还想发展其他商业业务,国内用户账户与境外的连通,有可能遭受资本监管。
对于这些潜在隐患,监管者不能置身事外,必要的监管审查理应跟上。这与当初赋予滴滴等网约车合法地位并不矛盾。让网约车合法的正向意义,是让新业态倒逼出租车改革,满足市场需求;实施必要的监管审查,是避免这个新兴市场形成恶性垄断。放或收,目的都是维护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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