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日前审议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表示福建将着力先行先试,拓展闽台交流。
根据《若干意见》,福建将按照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要求,以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加强与台湾在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合作,加快沿海一带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提升闽台产业对接合作水平;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实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推动福州台商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加快建设厦门两岸区域性服务中心、两岸物流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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