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日前新出台的《关于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未来五年物流业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解读
实现水陆空运输无缝对接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
打造综合物流运输体系
《实施意见》介绍,未来5年加强物流网络的衔接将成为全市发展物流产业重点。
加强以沿海港口为重点、内河航运为补充的水路运输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设施,积极发展液态物资的管道运输,基本形成以公路为基础,铁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协调发展的高效便捷、有机衔接的系统化运输网络,打造综合物流运输体系。实现铁路、港口码头、机场及公路运输的“无缝对接”。
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多而散乱一直是我市物流流通行业的发展瓶颈,为此,《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
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将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剥离,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重点扶持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批发配送等企业,发挥业务优势,围绕市场的需求,调整和重组运输、仓储资源,扩大物流服务范围,为社会提供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
在主城区及中心镇的交通节点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合理、运作规范的现代化城市配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
鼓励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促进流通的现代化,扩大居民消费。鼓励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大力推进商品配送操作自动化、管理科学化和服务标准化,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发展城市统一配送,提高食品、食盐、烟草、药品和出版物等商品的物流配送率。
认定“市十大物流企业”
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组织认定“东莞市十大物流企业”。
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发展一批大型化、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加大对物流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重大物流企业、物流项目认定机制,组织认定“东莞市十大物流企业”,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和项目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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