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探索物流业立法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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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19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表示,将探索物流业立法,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据介绍, “十一五”时期,中国物流业增长较快。2010年,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分别达125万亿元和2.7万亿元,与“十五”末期的2005年相比,双双实现了总量翻番,年均分别增长21%和16.7%。

何黎明在演讲时说,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近两年来,许多地方和部门局部性的政策都在推进,但整体不够理想,一直困扰物流业发展的许多政策问题亟待解决,如物流运作环节税率不统一,税负偏高问题;仓储类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不堪负重问题;城市交通管理与物流业发展的矛盾问题;执法标准不一,物流企业罚款负担重的问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和融资问题;物流企业异地设点受阻,各类资质无法统一使用、税收不能统一核算的问题;在网络化经营和“走出去”中遇到的问题等。

他称,主要原因是,现行政策思想不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和网络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物流业的产业地位难以在具体的经济管理工作中落实。

何黎明说,为此,业内企业迫切要求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合力,为物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物流业立法问题,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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