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措施规范航权管理

作者:本网编辑 文章来源:《MM现代制造》 发布时间:2010-08-06
分享到

    中国民航今年将进一步规范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成立航空运输委员会,实行集体审批许可。

    中国民航局副局长王昌顺13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介绍,民航局日前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采取十项措施,规范航权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将成立航空运输委员会,对航权、航班和时刻实行集体审批许可。

    二是国内航权、航班许可进一步实行分级管理,民航局负责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四个机场的航权和航班审批许可,其余机场的航权和航班审批许可由相关地区管理局负责。

    三是停止审批繁忙机场“一月一批”的非定期航班计划,并根据各机场容量的实际情况,将非定期航班全部纳入定期航班序列,今后航空公司申请临时加班、包机等需按民航局的规定执行。

    四是各地机场的时刻分配和发布均由各地区管理局负责,民航局负责协调和监管。

    五是凡航空公司新增航班时刻,需在本地区公示,各地区管理局每季度要公布一次本地区繁忙机场的时刻运行情况,接受监督。

    六是繁忙机场的航班和时刻经批准后一星期不飞的,应立即取消,并将时刻收回。

    七是航空公司申请繁忙机场的货运时刻,原则上在夜间安排,不得占用白天繁忙时段。

    八是民航局不再召开每个航季的大型航班和时刻协调会,仅对新增航班和时刻做微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

    九是坚持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一致的原则,航空公司应规范申请航权、航班和时刻,一经发现违规,立即取消航权、航班和时刻,行政许可部门要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严禁违法违纪。

    十是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航权、航班和时刻管理部门自觉接受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进行处罚。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