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自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后,扶持物流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相关细则并未出台。近日获悉,相关细则已于去年10月上报国务院,预计不久将公布。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透露,经过物流调研组一年多的调研,多个部门已将调研结果联合上报国务院,目前仍未下发的原因是“国务院认为文件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据悉,上述细则包括物流业税收、土地、车辆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在规划实施的两年来,虽然许多地方和部门局部性的政策都在推进,但整体状况依然不够理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上述“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就表示,目前,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政策问题,如物流运作环节税率不统一,税负偏高;仓储类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不堪负重;城市交通管理与物流业发展的矛盾;执法标准不一,物流企业罚款负担重;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和融资;物流企业异地设点受阻,各类资质无法统一使用、税收不能统一核算等等。针对何黎明若干次提及的“税收”问题,即将出台的物流振兴细则或有所涉猎。
在税收方面,物流振兴细则将着力解决物流营业税几个环节税率不一致的问题。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却为5%。
此外,物流业重复征税问题也颇为常见。有业内人士介绍说,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却为5%,上述细则有望统一税率,减少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目前,有关人士普遍认同3%的比率。此外,在土地、车辆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细则也将有进一步的规范。
上述细则有望统一税率为3%。但在讨论时,被财政部提议变通为“把物流业纳入今年增值税扩大的范围”。
在土地政策方面,细则主要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加大了土地政策的支持,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要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同时支持利用现有工业企业的一些存量土地资源发展物流业,将一些旧的厂房用来发展物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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