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采运行一路阳光

发布时间:20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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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先进集体,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日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被山东省财政厅授予2010年度“全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自1999年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青岛开发区”)坚持以完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规范采购程序为手段,努力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程序规范化和采购监督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服务于全区行政事业、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208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8.36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一个窗口搭建一个平台

2010年6月青岛开发区正式启用了设有9个业务受理窗口、4个开标室、3个答疑室以及专家抽取室等监管功能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本着“建立一个窗口、搭建一个平台、规范高效运行、强化监管服务”的原则,集中发挥政府采购的各项功能。

一是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青岛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所有的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将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和操作推向市场,坚持实行严格的管采分离制度,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操作、健康运行。

二是建立科学的防范机制。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选择,都在财政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单位进行随机抽取,有效防止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所有的开标项目,从招标文件制定、信息发布、现场组织、评标定标、投诉处理、财政拨款等采购过程,财政部门都全程参与现场监督,为采购单位提供业务程序上的平台支持。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实行开标室与评标室完全隔离。

三是采取多元化的监管方式。建立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督机制,强化政府采购约束,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

层层把关不留死角

青岛开发区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小册子和宣传单的形式陈列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内,发布在网站上,让采购人和供应商更加详细地了解政府采购的政策,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活动。在具体的监管中突出了6个重点:

一是严把采购规模关。为推进集中采购、实现规模效益,财政部门对能够纳入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项目坚决按照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已由单纯的办公设备采购扩大到工程设备、材料、煤炭、规划等工程和服务领域。

二是严把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关。每2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一次公开招标,建立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要求每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固定4名人员在青岛开发区工作,而且必须通过相关业务考试,有效防止了代理机构的“单位高资质、人员低水平”的现象。

三是严把采购文件编制关。为杜绝招标文件的倾向性,建立了标书会审制度,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邀请专家论证,做到了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财政、监察部门以及专家的联合审核。所有的招标文件必须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管人员签字确认。

四是严把采购方式审批关。对工程设备和材料以及大宗办公设备的集中采购项目,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因工期紧张等原因需要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时,也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发布公告。

五是严把开标评审关。每项采购活动,都必须由3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和3名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委员参与,现场宣布开标结果,监管人员现场监督,确保采购活动过程的公开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六是严把履约验收关。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均在财政部门审核备案,验收报告必须有采购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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