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2013年,我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快递类消费者投诉661宗,比上年的277宗增长138.6%,投诉量增长较快。而今年前两个月,就已经收到快递类投诉550宗,按照月均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倍。
按照投诉分类来看,邮寄物品损坏、丢失等现象普遍存在,投诉数量占到了快递类投诉总数的30%以上。但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实践中,无论是否选择保价,消费者往往都难以获得满意的赔偿额度。
【案例一】
6000元快件丢失只赔300元
市民曾小姐在去年12月1日,通过韵达快递,向远在成都的父亲送上了一个“爱心”包裹。包裹里主要是治疗腿病的药品以及保健品,药品价值达到6300余元。曾小姐为此支付了30元的运费。快递单号显示,12月3日,包裹顺利送达成都。但是随后几天,曾小姐的父亲并没有如期收到包裹。12月7日,曾小姐拨通韵达公司的查询电话,快递公司最终反馈,包裹可能在成都丢失了。
曾小姐对此非常郁闷,向韵达提出理赔要求。但快递公司告诉她,由于寄送物品时并没有选择保价,只愿意赔偿300元。对于这一赔偿方案,曾小姐认为无法接受,于是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经过消委会介入,最终韵达快递表示最高赔偿1000元。
曾小姐昨日告诉记者,对于这样的赔偿方案自己并不满意,希望可以寻求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又担心法律诉讼周期长、耗费精力。而韵达方面只是在年初给过她一次电话,表示如果考虑好了,同意接受补偿方案,可以与公司联系,此后再无音讯。理赔也因此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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