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将完善车企质量诚信奖惩机制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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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组织开展汽车企业“诚信履行召回义务确保汽车质量安全”承诺活动。20家汽车企业代表共同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3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组织开展汽车企业“诚信履行召回义务确保汽车质量安全”承诺活动。20家汽车企业代表共同签署承诺书,公开承诺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在活动上表示,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完善质量诚信奖惩机制,隐瞒产品缺陷,拒不召回的汽车企业将被列入质量失信“黑名单”。

据了解,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0年来,共有100多家企业开展了600多次召回活动,其中90%的召回活动是企业完全主动实施的。共召回缺陷汽车近 1500万辆,消除了大量车辆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但我国汽车召回工作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2013年国内共召回缺陷汽车产品超531万辆创下历史新高,但依旧不足美国的五分之一。仍有部分企业未主动履行召回业务,相当多的企业从未实施过召回,并不能排除其汽车产品不存在安全风险。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指出,“整个社会汽车召回的习惯和氛围还未养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表示,“我国汽车召回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需要一些实际行动把中国消费者拉到和国际消费者同等的地位。”

本次活动是国家质检总局在汽车行业推进质量诚信建设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今年汽车召回系列宣传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20家车企承诺内容除涉及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外,还包括了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采用先进标准,公开声明产品和服务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质量投诉,加强内部产品缺陷分析,发现缺陷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及时公布缺陷信息等。质检总局希望通过20家企业的现场承诺活动,向全社会进一步明确汽车企业在保障汽车安全方面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企业履行承诺情况,把不诚信履行召回义务的企业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从而推动整个行业更加重质量、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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