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简称ITS)是在智能交通的基础上,在交通领域中充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公众出行等等交通领域全方面以及交通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管控支撑,使交通系统在区域、城市甚至更大的时空范围具备感知、互联、分析、预测、控制等能力,以充分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效能、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通畅的公众出行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服务。
2020年逐步实现“四化”
基础设施智能化。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检测维护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生产组织智能化。实现重点客运枢纽、物流园区智能运输装备和自动装卸机具大量应用,交通运输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升。
运输服务智能化。丰富交通出行、旅客票务、交通支付等在线服务。“互联网+”物流取得明显进展,物流组织效率进一步提高,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
决策监管智能化。跨行业、跨区域协同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测、行政执法和应急指挥体系基本建成,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和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12大重点任务
基础设施方面
01
深化BIM技术在公路、水运领域应用。在公路领域选取国家高速公路、特大型桥梁、特长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水运领域选取大型港口码头、航道、船闸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企业在设计、建设、运维等阶段开展BIM技术应用。在设计阶段,深化BIM在协同设计、方案比选和仿真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在建设阶段,深化BIM在设计交付、虚拟建造、施工组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运维阶段,建设BIM+GIS(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平台,依托建设期形成的BIM数据库,加强在养护、运营、监测、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公路局、水运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综合规划司负责
02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加强公路养护决策、路网运行监测、应急调度指挥等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有效提升路网建管养智能化水平。选取部分重点公路开展智能化管理试点,开发基于手持移动终端的智能化养护管理系统,实现公路及沿线设施破损情况的随时发现上报、快速跟踪维护、动态督查督办和全程监督评价;推进智慧公路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提升区域路网协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实现部省间联动管理与服务。
公路局、综合规划司、科技司负责
生产组织方面
03
推动智能化物流园区建设。选择重点物流园区,开展智能化示范应用,实现对物流园区货物、车辆、装卸机具、仓储设施的实时跟踪、智能配货、协同调度,提高货物装卸、分拣、转运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物流园区生产组织效率。
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负责
04
推动智能化客运枢纽建设。选择重点综合客运枢纽,开展智能化示范应用,实现枢纽内多种运输方式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铁路、民航、长途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多种运输方式之间运力匹配、集散协调,实现突发事件客流快速疏散,提升枢纽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负责
05
推动智能化港口建设。选取重点港口,在物流管理、危险品监管等方面开展示范。推动港口闸口智能化,加快港口商务、物流单证等无纸化和服务全过程的网络化,实现货物实时追踪、全程监控和在线查询,促进港口企业与船公司、铁路、公路、场站、货代、仓储等企业的无缝连接,并与口岸单位和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推动港口危险品作业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和处理、港口危险品作业及设施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并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交换信息,实现智能监控监管。
水运局负责
06
推动智能化运输装备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具有短程通信、电子标识、高精度定位、自动监测、自动驾驶等功能的智能运输装备和自动装卸机具。新建或改造智能交通核心技术检测平台及试验场所,提高车载智能终端、车路协同设备等智能化运输装备的检测能力。
科技司、运输服务司负责
07
推进智能化企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建设协调联动的智能调度等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对场站、车辆、人员等运输资源的动态监测、优化配置、精准调度和协同运转,提高交通运输企业运营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运输服务司负责
运输服务方面
08
提高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开放平台,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加快交通公共数据开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推进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和战略合作。鼓励互联网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多种运输方式信息资源,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建设形式多样的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交通出行、酒店预订、旅游度假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旅游信息服务。稳步推进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运输方式互联互通,加快移动支付方式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科技司、综合规划司、运输服务司负责
09
引导交通服务新业态发展。结合无车承运人试点,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中小型及个体运输企业资源,提供合同签订、车辆调度、运费结算、客户服务等统一服务,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实现规模发展。提高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质量和运营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行业共享,提供一站式运输信息服务。开展E航海示范,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助导航服务,完善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和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智慧海事发展。
运输服务司、综合规划司、海事局负责
决策监管方面
10
提高综合交通运输决策支持能力。基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依托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开放应用工作,构建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监测评估系统,实现对各种运输方式总体规划、建设进展、运行状况、发展质量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一张图”,提升宏观决策、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综合规划司负责
11
增强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管理、隐患治理、风险管控等能力。建设部省两级联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全国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的跨区域交换共享及应用。建设完善部级、省级和中心城市的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系统,形成集多种运输方式日常运行监测、重点运行指标分析、预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平台。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运输服务司、综合规划司负责
12
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超限超载信息的跨区域交换共享、证据移送和联防联控。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实现综合巡检和自动甄别。利用新媒体、手机应用等渠道,有效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构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信用信息综合服务。依托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推进许可证件(书)数字化,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政务信息共享,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法制司、政研室、公路局、运输服务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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