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 明确支持电子商务等新就业形态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04-24
分享到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升级版”就业政策继续给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升级版”就业政策继续给力。《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

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今年一季度我国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求人倍率(空置岗位和求职人数之比)为1.13,就业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刘燕斌看来,新就业形态发展面临的问题便是众多新情况之一。

电子商务、网约车、外卖送餐……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却也遭遇不少争议,比如网约车准入、新业态企业的用工和社保规范性等。《意见》一方面明确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提出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意见》还谈到,要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意见》要求,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这明确了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方向,有利于充分挖掘就业潜力,也可以解决就业灵活性和劳动权益保障的平衡问题。”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郑东亮表示。

多为就业者提供服务

《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意见》还加大了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以往的求职创业补贴补助主要针对低保家庭毕业生、身患残疾的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这次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力度不小。”刘燕斌告诉记者。

针对留学人员,《意见》特别提出要简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等手续,降低服务门槛。“前段时间刚办完学历认证,还需要专门的机构翻译证书。真心希望手续办理的效率可以再高些,有些单位没有学历证明不能正式入职,我工作第一个月就耽搁了。”今年初刚从美国留学回到上海工作的李蕙说。

除了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也是《意见》关注的重点群体。郑东亮介绍,《意见》规定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首次提出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农村扩大就业有很大空间,这次将相关就业政策延伸到农村,可以说是有所突破”。

有效抓落实容错免责

亮点不少,要如何落实到位?《意见》规定,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适时予以表彰;对大胆探索、担当尽责、不谋私利,但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难以预见因素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可容错免责。“别小看容错免责这四个字,如果只强调严肃问责,实际容易导致‘宁愿不做也别做错’的取向。容错免责至少解决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政策更好落实。”

更好的就业服务,还离不开大数据支持。《意见》谈到,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扩大就业数据信息来源,加强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比对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就业监测,为加强形势研判、落实完善政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郑东亮认为,突出强调失业风险的防范,是《意见》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体现了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比如强调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按照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对于创业者也不是盲目鼓励贷款,而是建议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