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简称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将基本建成,为实现危险物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据了解,全国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分为部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和省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前者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建设,重点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危险货物管理基础知识库及行业统计分析等功能;后者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建设,重点实现电子运单等监管信息的采集、分析及应用等功能。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使用省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具体实施行业监管,不再新建系统。
交通运输部将统一制定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基础性关键标准,制定发布省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建设指南,统一开发省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基础、核心功能模块。具备条件的省份作为首批建设省份启动本地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建设,其他省份抓紧完善基础条件,陆续启动本地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建设。
交通运输部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符合要求的省级危货运输监管系统建设给予支持。拟申请部补助资金的首批省份,要于今年6月底前按照有关要求提交投资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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