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扎实做好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10
分享到

为加强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监管,确保药品储存、运输、配送过程中质量安全,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监管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应具备的现代物流条件,允许省内外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以及省内医疗机构委托本省取得第三方药品物流资质的批发企业,承担药品储存、验收、养护、配送等业务。在确保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分工和协作,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目前,江苏省已有6家批发企业筹建第三方药品物流,从事药品物流业务,2家企业申请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江苏省药品经营企业集中度得到提高,有效减少了药品流通中间环节和物流资源的浪费,全面提升了江苏省药品经营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收藏
赞一下
0